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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
📌畢業門檻規定
畢業要求亦說明於課程中。
一、畢業學分數27 學分,含校定必修3 學分、所定必修3 學分及所定選修21 學分。
二、本系碩士班選修課程提供「實用型」與「研究型」兩類課程,學生依本身需求修習完成畢業所需學分數。
三、學生需透過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線上平台修習指定課程 6 小時,並於課程總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,始得申請學位考試。
📌畢業說明
在碩士班畢業要點中,除了一般碩士論文口試外,為了加強畢業論文的研究品質要求,畢業者需投稿一篇期刊論文或會議論文。
🔸碩士生手冊、時程表連結
📌課程規劃表
113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| ![]() |
112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| ![]() |
111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| ![]() |
110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| ![]() |
109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| ![]() |
108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| ![]() |
107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| ![]() |
📌課程安排
碩士班課程規劃理念:以「基本研究能力養成」為基礎,配合「進階資訊核心課程」與「進階資訊選修課程」來提升資訊專業知識,期使學生能夠具備資訊專業知識,並能夠具有獨立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,碩士班學生加強問題挖掘、繼而獨立分析、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📌學習地圖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