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-1學期「減修」

  • 2023-05-04
  • 黃千瑜
112-1學期「減修」相關資訊如下:
自111學年度起,學生學分數如符合減修條件,由學生資訊系統自行送出申請,續由曼陀師審核完成即完成學生減修。(學生無須再點選減修申請)
通過申請後,學生選課系統上仍然可以選到該年級學分上限(大學日間部三年級25學分、四年級30學分)
ü請曼陀師112/05/08(一)10:00起至112/06/02(五)17:00前至教師資訊系統完成「曼陀生減修申請審核」

ü學生符合減修的條件:大三、大四學生已修得相當學分數者 (減修通過後仍須分別至少修習10學分、一個科目)
預選申請減修年級
(13-16)
申請減修之學期 已修得相當學分數 可補充學分數之修課學期 減修後仍須修習學分數
大三上 大三下 100學分
(大一至大二4學期 實得學分 + 大三上期中考及格學分數)
  1. 一般學期:大三下+大四上+大四下
  2. 暑修:大三下暑修 +大四下暑修
10學分
大三下 大四上 116學分
(大一至大三上5學期實得學分 + 大三下期中考及格學分數)
  1. 一般學期:大四上+大四下
  2. 暑修:大四下暑修
一個科目
大四上 大四下 122學分
(大一至大三6學期 實得學分 + 大四上期中考及格學分數)
  1. 一般學期:大四下
  2. 暑修:大四下暑修
一個科目


如有減修問題可洽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(分機3111陳小姐);系統畫面問題可洽資訊處(分機3511邱先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