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-2 學期「學分抵免」申請作業流程

  • 2016-01-30
  • RulingDigital

104-2 學期「學分抵免」申請作業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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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間:2 /02 (二)上午8:00至 2 /16 (二)下午5:00

一、 本作業依據本校「學則」、「學分抵免及編級作業規定」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
二、 申請資格:符合本校「學則」第二十條學分抵免申請資格之學生得申請學分抵免。

  1. 轉系生、轉學生(一律須辦理學分抵免)
  2. 重考或重申請入學之大學部新生。 
  3. 已修讀本校碩士學分之碩士(專)班學生或就讀本校大學或研究所期間,曾選修本校碩、博士班承認學分之課程且成績在七十分以上並已依規定申請保留者。
  4. 經核准跨國內外學校修課且成績及格之在校學生。
  5. 依其他法令應准予抵免之本校學生。
  6. 舊生:上述學生於入學當學期未辦理抵免或有漏抵科目,欲申請補抵免者。

三、 各學制新生、轉系生、轉學生應於入學當學期加退選前,教務處公告時程內辦理。

四、 新生於入學前,未曾修讀過大學或研究所學分,且不具有上述申請資格者,不須辦理學分抵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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