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施時間 |
實施方式和規範 |
第四階段
11/15(一)起 |
面授課程採「實體授課」進行教學活動的條件及規範如下:
- 實施「實體授課」請落實點名,並採固定座位、固定成員方式進行,並落實實聯制,由任課教師留存紀錄;如無法採固定座位時,請任課老師拍照留存,以便後續疫調。
- 各課程學生如包含尚未返校的外籍生或虛擬交換生,則請授課教師需利用創課教學平台開啟「直播課堂」及錄影功能,提供學生遠距觀課。
- 授課教師進行授課時,若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,可以不戴口罩,但授課前及授課結束後仍應佩戴口罩;學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,上課期間禁止飲食。
- 教室應保持通風良好及定時清消,並上課使用操作設備機具須妥善消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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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符合上述規範要求,調整作法如下:
- 如教師考量因通風不佳的教室或場所、或其他因素,其對於肺炎病毒傳染性具較高風險疑慮,而須採「線上彈性教學」時,授課教師須填具「申請表」經核准後後方可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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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、實習(作)、實驗課程的授課方式如下:
- 學校體育課應全程佩戴口罩,但從事運動時,如師生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,得不佩戴口罩(不特定對象係指校內學生與學校工作人員等以外之人員)。
- 師生應隨身攜帶口罩,於課程期間無運動行為或運動結束後,仍需佩戴口罩。
- 學生使用之設備器材,應避免共用,如有輪替使用,輪替前應澈底清潔消毒。
- 室內外運動場館應落實實聯制、全程佩戴口罩、加強環境及器材之消毒清潔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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